关于征集2024年电影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4-16         新闻来源:中国电影科技网      点击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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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委员、各有关单位:


全国电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电影标委会)已于2023年11月正式成立,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推动实施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《“十四五”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》《“十四五”中国电影发展规划》,加强电影标准体系建设,促进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,按照国家电影局工作部署,电影标委会决定开展2024年电影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
一、申报原则和征集范围


2024年是电影标委会的开局之年,为打好电影标委会工作开局攻坚战,给电影标准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,本年度电影标准项目建议的申报,应本着“基础先行、急用先立、成熟先上、协调一致”的基本原则,围绕电影产业链拍摄、制作、存储、发行、传输、放映、检测认证、审查、监督、管理、影视工程等各个环节的关键技术、重要设备、服务质量等方面,聚焦基础通用、行业急需的标准化需求,重点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标准化共性、关键和瓶颈问题,提出电影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,服务国家电影产业发展战略,推动电影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。


二、申报要求


1.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行业影响力,具备实施该项目所需的资金、技术、人才等资源保障,具备开展标准研制工作的能力和条件,能够确保标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。


2.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研究能力,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,掌握国内外相关领域技术和标准现状和发展趋势;应具备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,能够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推进标准研制工作。


3.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电影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,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,预期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;具有明确的技术指标和实施计划,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前期研究;应与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协调一致,避免交叉重复。


4.申报材料应完备、规范、准确。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负责,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。国家标准项目应提供、行业标准项目宜提供标准草案和预研材料;标准草案应明确主要章节和各章节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,编写应符合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  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要求。


三、申报程序


1.为确保申报项目的协调一致,申报前,请先访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(https://std.samr.gov.cn),查询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。


2.请认真填写《2024年电影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》(见附件1)和《2024年电影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加盖公章后连同项目的标准草案和预研材料一起,于2024年5月7日前通过邮寄(纸质版)和电子邮件(电子版),发至全国电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。


四、联系方式


联系人:全国电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  张鑫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科学院南路44号东门

邮编:100086

电话:010-63245062

电子邮箱:zhangxin@crifst.ac.cn


附件:

附件1.2024年电影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.docx       

附件2.2024年电影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.docx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全国电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
2024年4月16日   


通知原文下载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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