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复制数字电影母版的通知 (2010年4月1日(2010)影字187号)

发布日期:2017-09-11         新闻来源:      点击0

中国电影资料馆、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:

      随着电影档案影片数字化修护工程的实施,一大批胶片电影经数字化修复后,为市场多层次应用提供了丰富的高质量节目源。为了鼓励影片版权方将影片数字化修复的积极性,进一步促进电影档案影片的数字化应用,保护版权方的合法权益,经研究,同意影片版权方有偿复制修护后的数字母版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 一、电影资料馆、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负责存档影片数字母版的复制工作。

      二、影片第一版权方或持影片第一版权方授权同意复制的证明,向电影资料馆或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申请复制数字母版。

      三、申请人承担数字母版存储介质和复制的费用。

      特此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