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相和电影用灯具(非专业用)安全要求 介绍

标准项目名称


照相和电影用灯具(非专业用)安全要求


标准编号


GB 7000.19-2005/IEC 60598-2-9:1987


主要内容


本标准规定了照相和电影用灯具(非专业用)的要求,灯具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,包括IEC 60357规定的357 IEC-3155低气压卤钨灯或特制光源在内。


本部分应于GB7000.1一起使用。


适用范围


本标准适用于照相和电影用灯具(非专业用)。


文章作者:admin

发布时间:2024-03-05 14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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