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项目名称
照相和电影用灯具(非专业用)安全要求
标准编号
GB 7000.19-2005/IEC 60598-2-9:1987
主要内容
本标准规定了照相和电影用灯具(非专业用)的要求,灯具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,包括IEC 60357规定的357 IEC-3155低气压卤钨灯或特制光源在内。
本部分应于GB7000.1一起使用。
适用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照相和电影用灯具(非专业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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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3-05 14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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